行业新闻 2025.10.17
一、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助器具适配
Q1:
哪些人可以申请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?
答: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持证肢体残疾人;
2.持阳光宝宝卡(肢体)儿童;
3.持残疾军人证、伤残人民警察证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、伤残民兵民工证者。
Q2:
申请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?
答:按适配产品价格或补贴限价,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给予90%补贴(产品补贴限价详见《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》)。
1.适配产品价格在补贴限价内: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适配产品价格的90%给予补贴。超过补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。
2.适配产品价格超过补贴限价: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补贴限价的90%给予补贴。超过补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。
Q3:
如何申请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?
答:1.线下申请: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。
2.线上申请:
(1)一网通办PC端(电脑端);
(2)随申办市民云APP(手机端);
(3)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(手机端);
(4)微信随申办小程序(手机端)。
Q4:
申请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答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和复印件;
3.残疾军人、伤残人民警察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伤残民兵民工申请时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》原件和复印件。
(上述证件能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取的,免于提交实体证件)
Q5:
申请适配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需要评估吗?
答:视申请辅助器具情况而定。
1.除假肢接受腔、假肢配件外,各类产品首次申请须经专业机构评估,同部位同类别产品非首次申请无须评估。
2.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,逾期未完成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Q6:
申请审核通过后,如何适配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?
答: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加盖公章的《上海市肢体残疾人假肢、矫形器适配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自行到残联采购的辅具产品供应商适配。逾期需重新申请。
Q7:
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制作完成后,可以直接领取吗?
答:1.假肢制作完成,供应商联系适配对象进行装配、使用指导后方可领取。
2.矫形器制作完成,由区残联进行产品审核,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,审核未通过的退回供应商重新制作。
Q8:
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申请审核通过后,如何付费?
答:辅具产品供应商确定假肢、矫形器类辅具型号后,当场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3个月内缴付的,视为自动放弃适配申请。
02
二、矫形鞋类辅助器具适配
Q1:
哪些人可以申请矫形鞋类辅具?
答:本市户籍下肢残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持证肢体残疾人;
2.持阳光宝宝卡(肢体)儿童;
3.持残疾军人证、伤残人民警察证者。
Q2:
申请矫形鞋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?
答:按适配产品价格,对18周岁以下、全日制在校生、持阳光宝宝卡、低保、重残无业申请对象给予90%补贴;其他申请对象给予70%补贴。
Q3:
如何申请矫形鞋类辅具?
答:1.线下申请: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。
2.线上申请:
(1)一网通办PC端(电脑端);
(2)随申办市民云APP(手机端);
(3)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(手机端);
(4)微信随申办小程序(手机端)。
Q4:
申请矫形鞋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答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和复印件;
3.残疾军人、伤残人民警察申请时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4.本市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、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、全日制在校学生,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上述证件能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取的,免于提交实体证件)
Q5:
申请适配矫形鞋类辅具需要评估吗?
答:需要。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。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,逾期未完成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Q6:
申请审核通过后,如何适配矫形鞋类辅具?
答: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加盖公章的《上海市肢体残疾人矫形鞋适配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自行到残联采购的辅具产品供应商进行适配。逾期需重新申请。
Q7:
矫形鞋类辅具制作完成后,可以直接领取吗?
答:不能。矫形鞋制作完成,由区残联进行产品审核,审核通过的方可领取,审核未通过的退回供应商重新制作。
Q8:
申请矫形鞋类辅具有数量限制吗?
答:有的。成人适配周期内(2年)可申请3双矫形鞋,儿童在适配周期内(1年)可申请2双矫形鞋。
Q9:
矫形鞋类辅具申请审核通过后,如何付费?
答:辅具产品供应商确定矫形鞋类辅具型号后,当场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3个月内缴付的,视为自动放弃适配申请。
03
三、护理用品类
Q1:
哪些人可以申请护理用品?
答: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因脊髓损伤致失禁的持证肢体残疾人;
2.重残无业人员中的持证肢体残疾人失禁者;
3.低保、低收入家庭中的持证肢体残疾人失禁者;
4.持阳光宝宝卡(脑瘫)失禁者。
Q2:
可以申请哪些护理用品?
答:纸尿裤、纸尿片、护理垫、护理替换巾。
Q3:
申请护理用品可以享受多少补贴?
答:每人每月实物配发不超过补贴限价(补贴限价详见《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》)。
Q4:
如何申请护理用品?
答:1.线下申请:户籍所在地街道(乡镇)残联。
2.线上申请:
(1)一网通办PC端(电脑端);
(2)随申办市民云APP(手机端);
(3)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(手机端);
(4)微信随申办小程序(手机端)。
Q5:
申请护理用品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答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和复印件;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或阳光宝宝卡原件和复印件;
3.脊髓损伤者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(一年内)。所有申请对象均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失禁证明(一年内)。
4.享受本市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、本市低保、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,在申请对应补贴标准时,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(上述证件能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取的,免于提交实体证件)
Q6:
申请护理用品需要评估吗?
答:需要。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,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,逾期未完成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Q7:
申请审核通过后,如何领取护理用品?
答:申请审核通过后,供应商会将护理用品送至申请人指定地点。